“中影票务通”服务协议及条款
一、总则
您注册成为中影票务通注册用户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北京兜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影票务通的经营者,根据本服务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向您提供服务。如您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及/或免责声明、及/或隐私条款,您可以主动取消中影票务通提供的服务。您一旦使用中影票务通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服务协议各项内容、免责声明和隐私条款,包括中影票务通对服务协议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成为中影票务通注册用户(以 下简称"用户")。
1.1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与中影票务通达成协议,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1.2用户注册验证登录成功后,中影票务通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即手机账号) ,该用户帐号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1.3用户可以使用中影票务通各个频道单项服务,当用户使用中影票务通各单项服务时,用户的使用行为视为其同意对该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中影票务通在该单项服务中发出的各类公告。
1.4中影票务通会员服务协议以及各个频道单项服务条款和公告可由中影票务通所属公司随时更新,且无需另行通知。您在使用相关服务时,应关注并遵守其所适用的相关条款。
二、注册信息和隐私保护
2.1中影票务通帐号(即中影票务通用户ID)的所有权归中影票务通,用户完成注册验证手续后,获得中影票务通帐号的使用权,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作为注册资料。如果因用户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后果,中影票务通不负任何责任。
2.2用户不得将其帐号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中影票务通。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中影票务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2.3为了保障用户使用本服务的安全以及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本公司将记录并保存您登录和使用本服务的相关信息,但本公司承诺不将此类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本公司关联公司外)。
2.4本公司会对用户的身份数据进行综合统计,并出于销售和奖励的需要使用或披露。
2.5为更为有效地向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同意,本公司有权将用户注册及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提供、形成的信息提供给本公司关联公司或公司旗下的其他公司。同时,为更安全有效地向用户提供服务,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公司需识别用户的身份,或本公司认为用户的账户存在风险时,本公司有权要求用户提交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证件或其他文件)。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公司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只有披露用户的个人资料,才能提供用户需要的产品和(或)服务;
(3)按照本协议的要求进行的披露;
(4)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5)按照政府主管部门门的要求;
(6)为维护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合法权益;
2.6在阅读本协议以注册中影票务通用户时,用户尚未满18周岁的,不能使用本服务,请用户终止注册行为,不要向我们提供您的任何个人信息。
三、使用规则
3.1用户在使用中影票务通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应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3.1.1 上传、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3.1.1.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3.1.1.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1.1.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1.1.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3.1.1.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3.1.1.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3.1.1.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3.1.1.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3.1.1.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3.1.1.10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3.1.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3.1.3不利用中影票务通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3.1.3.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3.1.3.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1.3.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1.3.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3.1.3.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3.2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赔偿中影票务通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对此,中影票务通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中影票务通帐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注册中影票务通帐号或利用中影票务通帐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中影票务通有权回收其帐号。同时,北京兜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3.3用户不得对本服务任何部分通过本服务任何部分或使用本服务获得的任何内容,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3.4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中影票务通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北京兜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北京兜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额的赔偿。
四、服务内容
4.1中影票务通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中影票务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中影票务通对其提供之服务拥有最终解释权。
4.2中影票务通为用户提供影讯查询,电影票购买及其他等各种基于互联网的服务。
4.3除非本服务协议另有其它明确规定,中影票务通在用户注册后所推出的新产品、新功能、新服务,均受到本服务协议之规范。
4.4使用本服务,您必须能够自行经有法律资格对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第三方,进入国际互联网,并应自行支付相关服务费用。此外,您必须自行配备及负责与国际联网连线所需之一切必要装备,包括手机、计算机、数据机或其它存取装置。
4.5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中影票务通有权不经事先通知,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中影票务通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4.6中影票务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中影票务通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中影票务通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全部或部分的网络服务的权利。
4.7本服务或第三人可提供与其它国际互联网上之网站或资源之链接。由于中影票务通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您了解并同意,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中影票务通不予负责,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之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或其它资料,中影票务通亦不予保证或负责。因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中影票务通对其合法性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4.8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中影票务通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用户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中影票务通服务而链接及得到的资讯、产品及服务均系中影票务通自动搜录,中影票务通对其合法性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自行承担风险,中影票务通不做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搜索结果满足用户的要求,不保证搜索服务不中断,对搜索结果的安全性、正确性、及时性、合法性均不做担保。
4.9 12个月未登录的帐号,中影票务通保留关闭的权利。
4.10中影票务通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中影票务通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11终止服务是基于您同意中影票务通的基本情况并自行之考虑,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长时间未使用,或中影票务通认为您已经违反本服务协议的文字及精神,终止您的帐号或本服务之使用(或服务 之任何部分), 并将您在本服务内任何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您同意依本服务协议任何规定提供之本服务,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中断或终止,您承认并同意,中影票务通可立即关闭或删除您的帐号及您帐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及/或禁止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本服务。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务之使用被中断或终止或您的帐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或删除,中影票务通对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免责声明
5.1中影票务通作为一家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中影票务通将有资质的影片、影院、所提供的电影信息、活动信息汇集于互联网平台、供用户搜索并对搜索的结果进行预订服务。
5.2任何通过中影票务通搜索而获取的信息均来自于影片排期、影院排期等媒介,中影票务通负责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您提供购买、预售、特惠等平台服务。但中影票务通对预定平台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预定平台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特定用途。同时,中影票务通也不对预定平台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如您享受的信息服务具体对接方出现任何瑕疵,您应联系直接组织人的所属球馆或群体负责人。中影票务通将尽力帮助您获取真实可靠的信息,同时也需要您及时反馈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对欺诈行为进行举报,以提高中影票务通的网络信息服务质量。
5.3中影票务通不担保其提供的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也不担保其提供的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其提供的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做担保。
5.4为方便您的使用,中影票务通基于第三方影院、合作平台报价提供的过往价格的可信赖程度而进行的评级、推荐或风险提示仅供您参考,中影票务通不担保该等评级、推荐或风险提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5.5中影票务通有权受理您与电影票购买过程及相关活动等因交易产生的争议,并有权单方判断与该争议相关的事实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而作出处理决定。该处理决定对您有约束力。如您未在限期内执行处理决定的,则中影票务通有权利(但无义务)直接使用您中影票务通账户内的款项,或您向中影票务通交纳的保证金代为支付。您应及时补足保证金并弥补中影票务通的损失,否则中影票务通有权直接抵减您在其它合同项下的权益,并有权继续追偿。您理解并同意,中影票务通并非司法机构,仅能以普通人的身份对证据进行鉴别,中影票务通对争议的调处完全是基于您的委托,中影票务通无法保证争议处理结果符合您的期望,也不对争议调处结论承担任何责任。如您因此遭受损失,您同意自行向受益人索偿。
5.6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中影票务通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中影票务通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5.7尽管中影票务通为方便您使用,中影票务通会根据收到的您反馈信息在相关链接下作出提示,但中影票务通无义务审查中影票务通上所列出的搜索结果的价格是否所含任何税务信息、保险、政府收费、等订场本身以外的费用,您应根据预定羽毛球球馆、羽毛球教练、羽毛球球会的规定和说明自行判断。
5.8本声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您和中影票务通一致同意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如其中任何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依旧具有法律效力。我们保留随时更改上述免责及其他条款的权利。
六、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商誉权)
6.1中影票务通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呼吁用户也要同样尊重知识产权和他人合法权益。若您认为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被侵犯,请按照以下说明向中影票务通提供资料:请注意:如果权利通知的陈述失实,权利通知提交者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如果上述个人或单位不确定网络上可获取的资料是否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中影票务通建议该个人或单位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为了中影票务通有效处理上述个人或单位的权利通知,请使用以下格式(包括各条款的序号) :
(1)权利人对涉嫌侵权内容拥有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和/或依法可以行使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权属证明;
(2)请充分、明确地描述被侵犯了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况;
(3)请指明涉嫌侵权的哪些内容侵犯了第2项中列明的权利;
(4)请提供权利人具体的联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对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邮件;
(5)请提供涉嫌侵权内容在信息网络上的位置(如指明您举报的含有侵权内容的出处,即:指中影票务通内的位置)以便我们与您举报的含有侵权内容的所有权人/管理人联系;
(6)请在权利通知中加入如下关于通知内容真实性的声明:“我保证,本通知中所述信息是充分、真实、准确的,如果本权利通知内容不完全属实,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一旦收到符合上述要求之通知,中影票务通将采取包括删除等相应措施。如不符合上述条件,中影票务通会请阁下提供相应信息,且暂不采取包括删除等相应措施。
6.2对于用户通过中影票务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签证、博客等)上传到中影票务通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授予中影票务通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的许可以及再许可的权利,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 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6.3中影票务通拥有本网站内所有资料的版权。任何被授权的浏览、复制、打印和传播属于本网站内的资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所有的资料和图象均以获得信息为目的;
所有的资料和图象均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所有的资料、图象及其任何部分都必须包括此版权声明;
中影票务通所有的产品、技术与所有程序均属于中影票务通知识产权,在此并未授权。
中影票务通及相关图形等为中影票务通的商标。
未经中影票务通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使用。否则,中影票务通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
7.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影票务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中影票务通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7.4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本《协议》的版权由中影票务通所有,中影票务通保留一切解释和修改权利。
请您在发现任何违反本服务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中影票务通各类公告之情形时,通知中影票务通。您可以通过如下联络方式同中影票务通联系:
北京兜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客服: 400-010-1515
《隐私政策》
第一条 我们重视用户的隐私。您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我们可能会收集和使用您的相关信息。我们希望通过本《隐私政策》向您说明,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储存和分享这些信息,以及我们为您提供的访问、更新、控制和保护这些信息的方式。本《隐私政策》与您所使用的服务息息相关,希望您仔细阅读,在需要时,按照本《隐私政策》的指引,作出您认为适当的选择。本《隐私政策》中涉及的相关技术词汇,我们尽量以简明扼要的表述,并提供进一步说明的链接,以便您的理解。
第二条 您使用或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意味着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政策》收集、使用、储存和分享您的相关信息。
第三条 如对本《隐私政策》或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请通过APP的在线客服与我们联系。
第四条 我们可能收集的信息:我们提供服务时,可能会收集、储存和使用下列与您有关的信息,系统可能通过cookies、web beacon或其他方式自动采集的技术信息,如果您不提供相关信息,可能无法享受我们提供的某些服务,或者无法达到相关服务拟达到的效果。包括:
1、设备或软件信息,例如您的移动设备信息(MAC信息、软件安装列表,MAC地址、ANDROID ID等)、网页浏览器或用于接入我们服务的其他程序所提供的配置信息、您的IP地址和移动设备所用的版本;
2、在使用我们服务时搜索或浏览的信息,例如您使用的网页搜索词语、访问的社交媒体页面url地址,以及您在使用我们服务时浏览或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和内容详情;
3、有关您曾使用的移动应用(APP)和其他软件的信息,以及您曾经使用该等移动应用和软件的信息;
4、我们的应用中集成了高德地图SDK,以获取您的位置信息,指您开启设备定位功能并使用我们基于位置提供的相关服务时,收集的有关您位置的信息。
5、您通过具有定位功能的移动设备使用我们的服务时,通过GPS或WiFi等方式收集的您的地理位置信息;
6、您或其他用户提供的包含您所处地理位置的实时信息,例如您提供的账户信息中包含的您所在地区信息,您或其他人上传的显示您当前或曾经所处地理位置的共享信息;
7、我们的应用中集成了极光推送,以通知您订单等相关信息,指您开启应用通知功能并使用我们提供的相关服务时,给您发送消息通知,您可以在应用设置中选择关闭,但你可能无法享受到相应服务。
8、在获得您允许后,将允许应用拍摄照片和视频,以方便我们根据照片内容快速识别您的产品信息,您可以在应用设置中选择关闭,但你可能无法享受到相应服务。
9、在获得您允许后,将允许应用自动拨打电话,获取本机号码、通话状态以及拨打的号码,以方便您可以快速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
10、在获得您允许后,将允许应用修改设置应用中的设置项。
11、在获得您允许后,将允许应用读取、修改或删除存储卡上的照片、媒体内容、和文件,以方便您上传用户图像等,您可以在应用设置中选择关闭,但你可能无法享受到相应服务。
12、在获得您允许后,将允许应用基于基站、Wi-Fi等网络资源获取位置信息,您可以在应用设置中选择关闭,但你可能无法享受到相应服务。
13、在获得您允许后,将允许应用基于GPS、基站、Wi-Fi等网络源获取位置信息,这可能会增加耗电量,您可以在应用设置中选择关闭,但你可能无法享受到相应服务。
14、未获取更好的体验、应用将可以显示弹框、全屏界面到其他应用上面。
15、如应用已获取了“访问确切位置信息”或“访问大致位置信息”权限,则允许应用在后台运行时使用位置信息。
16、在获得您允许后,将获取您的设备序列号,以便为您推送我们服务相关信息,获得更好的服务体验。
第五条 个人信息保护指引,请充分阅读并理解后,点击下面的按钮以接受我们的服务:
1、您可以查看完整版《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以便了解我们收集、使
用、共享、存储信息的情况,以及对信息 的保护措施。
2、摄像头、麦克风、电话、位置及相册(存储)权限均不会默认或强制开启收集信息,您可以拒绝向我们提供上述权限,但如果您拒绝,则相关功能可能会受影响,但不影响您使用中影票务通的其他功能。
3、在您以非登录状态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我们会收集位置信息、日志信息用于定位、推送、保障运营质量。
4 、为实现信息分享及参加相关活动的目的,我们可能会调用剪切板并使用与功能相关的最小必要信息(如:口令、链接等)。
第六条 我们可能如何使用信息,我们可能将在向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之中所收集的信息用作下列用途:
1、向您提供服务;
2、在我们提供服务时,用于身份验证、客户服务、安全防范、诈骗监测、存档和备份用途,
确保我们向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
3、帮助我们设计新服务,改善我们现有服务;
4、使我们更加了解您如何接入和使用我们的服务,从而针对性地回应您的个性化需求,例
如语言设定、位置设定、个性化的帮助服务和指示,或对您和其他用户作出其他方面<的回应;
5、向您提供与您更加相关的广告以替代普遍投放的广告;
6、评估我们服务中的广告和其他促销及推广活动的效果,并加以改善;
7、软件认证或管理软件升级;
8、让您参与有关我们产品和服务的调查。
第七条 您如何访问和控制自己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尽一切可能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保证您可以访问、更新和更正自己的注册信息或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提供的其他个人信息。在访问、更新、更正和删除前述信息时,我们可能会要求您进行身份验证,以保障账户安全。
第八条 我们可能分享的信息:除以下情形外,未经您同意,我们不会与任何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1、我们可能将您的个人信息与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承包商及代理(例如代表我们发出电子邮件或推送通知的通讯服务提供商、为我们提供位置数据的地图服务供应商)分享(他们可能并非位于您所在的法域),用作下列用途:
1)向您提供我们的服务;
2)实现“我们可能如何使用信息”部分所述目的;
3)履行我们在本《隐私政策》中的义务和行使我们的权利;
4)理解、维护和改善我们的服务。
2、如我们与任何上述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努力确保该等第三方在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时遵守本《隐私政策》及我们要求其遵守的其他适当的保密和安全措施。
3、随着我们业务的持续发展,我们有可能进行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您的个人信息有可能作为此类交易的一部分而被转移。我们将在转移前通知您。
第九条 我们还可能为以下需要而保留、保存或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
2、遵守法院命令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规定;
3、遵守相关政府机关的要求;
4、为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或保护我们的客户、我们、其他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或合法权益所合理必需的用途。
第十条 信息安全
我们仅在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期间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使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以防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阅览或披露。但请您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在互联网行业,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您需要了解,您接入我们的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出现问题。
第十一条 您分享的信息
1、我们的多项服务,可让您不仅与自己的社交网络,也与使用该服务的所有用户公开分享您的相关信息,例如,您在我们的服务中所上传或发布的信息(包括您公开的个人信息)、您对其他人上传或发布的信息作出的回应,以及包括与这些信息有关的位置数据和日志信息。只要您不删除共享信息,有关信息会一直留存在公共领域;即使您删除共享信息,有关信息仍可能由其他用户或不受我们控制的非关联第三方独立地缓存、复制或储存,或由其他用户或该等第三方在公共领域保存。
2、因此,请您谨慎考虑通过我们的服务上传、发布和交流的信息内容。在一些情况下,您可通过我们某些服务的隐私设定来控制有权浏览您共享信息的用户范围。如要求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您的相关信息,请通过该等特别服务条款提供的方式操作。
第十二条 您分享的敏感个人信息
1、某些个人信息因其特殊性可能被认为是敏感个人信息,例如您的种族、宗教、个人健康和医疗信息等。相比其他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
2、请注意,您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所提供、上传或发布的内容和信息(例如有关您社交活动的照片等信息),可能会泄露您的敏感个人信息。您需要谨慎地考虑,是否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披露相关敏感个人信息。
3、您同意按本《隐私政策》所述的目的和方式来处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 广告服务
1、我们可能使用您的相关信息,向您提供与您更加相关的广告。
2、我们也可能使用您的信息,通过我们的服务、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您发送营销信息,提供或推广我们或第三方的如下商品和服务:
1)我们的服务,我们的关联公司和合作伙伴的商品或服务,包括即时通讯服务、网上媒体服务、互动娱乐服务、社交网络服务、付款服务、互联网搜索服务、位置和地图服务、应用软件和服务、数据管理软件和服务、网上广告服务、互联网金融,以及其他社交媒体、娱乐、电子商务、资讯和通讯软件或服务(统称“互联网服务”);
2)第三方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关于商品或服务的推广。
3、如您不希望我们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作前述广告用途,您可以通过我们在广告中提供的相关提示,或在特定服务中提供的指引,要求我们停止为上述用途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4、我们可能向您发送的邮件和信息
1)邮件和信息推送:您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我们可能使用您的信息向您的设备发送电子邮件或推送通知。如您不希望收到这些信息,可以按照我们的相关提示,在设备上选择取消订阅。
2)与服务有关的公告:我们可能在必要时(例如因系统维护而暂停某一项服务时)向您发出与服务有关的公告。您可能无法取消这些与服务有关、性质不属于推广的公告。
3)隐私政策的适用例外:我们的服务可能包括或链接至第三方提供的社交媒体或其他服务(包括网站)。例如:您利用 “分享”键将某些内容分享到我们的服务,或您利用第三方连线服务登录我们的服务。这些功能可能会收集您的相关信息(包括您的日志信息),并可能在您的电脑装置cookies,从而正常运行上述功能;
5、我们通过广告或我们服务的其他方式向您提供链接,使您可以接入第三方的服务或网站。 该等第三方社交媒体或其他服务可能由相关的第三方或我们运营。您使用该等第三方的社交媒体服务或其他服务(包括您向该等第三方提供的任何个人信息),须受该第三方的服务条款及隐私政策约束,您需要仔细阅读其条款。本《隐私政策》仅适用于我们所收集的信息,并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或第三方的信息使用规则,我们对任何第三方使用由您提供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使用我们的服务
我们鼓励父母或监护人指导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使用我们的服务。我们建议未成年人鼓励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阅读本《隐私政策》,并建议未成年人在提交的个人信息之前寻求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和指导。
第十五条 隐私政策的适用范围
除某些特定服务外,我们所有的服务均适用本《隐私政策》。这些特定服务将适用特定的隐私政策。针对某些特定服务的特定隐私政策,将更具体地说明我们在该等服务中如何使用您的信息。该特定服务的隐私政策构成本《隐私政策》的一部分。如相关特定服务的隐私政策与本《隐私政策》有不一致之处,适用该特定服务的隐私政策。
第十六条 请您注意,本《隐私政策》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通过我们的服务而接入的第三方服务(包括任何第三方网站)收集的信息;
2、通过在我们服务中进行广告服务的其他公司或机构所收集的信息。
第十七条 变更
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隐私政策》的条款,该等修订构成本《隐私政策》的一部分。如该等修订造成您在本《隐私政策》下权利的实质减少,我们将在修订生效前通过在主页上显著位置提示或向您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在该种情况下,若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同意受经修订的本《隐私政策》的约束。
退改签规定协议
用户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完全理解本协议中全部条款,特别是其中与用户权益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第1.2条、第1.3条、第2条、第3.2条)。当用户按照页面提示阅读、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及完成支付购票时,即表示用户已经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用户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无法理解本协议相关条款含义的,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点击确认或继续使用中影票务通平台服务等)。
1、退票/改签服务的基本原则
1.1 用户通过中影票务通APP等中影票务通平台购买电影票后,因故无法前往影院观影或拟更改观影安排、在电影开场前规定时间内未取票,且符合影院及本协议约定的退改签条件的,中影票务通平台为用户提供线上自助退票/改签功能和相关服务(以下统称“退改签服务”)。
1.2 退改签服务仅能适用于支持退改签服务的影院。其中,标有“退”标识的影院支持退票,标有“改签”标识的影院支持改签,前述部分影院可能规定其特殊场次不支持退票/改签。
1.3 用户使用退改签服务的,需要同时遵守影院的退改签规则(包括对退改签适用场次/场景、手续费、会员卡特别规则等事项的规定,详见完成选座后“确认订单页”的相应内容)、以及中影票务通平台的退改签规则(详见本协议)。影院退改签规则由影院负责制定和解释。
1.4 用户使用退改签服务的,应当按照中影票务通平台的退票流程、改签流程进行操作。
2、退改签服务的主要平台规则
2.1 目前仅支持整笔订单退票/改签,不支持订单内分座位退票/改签。
2.2 每笔订单限改签一次,改签后不能再次申请改签或退票。
2.3 用户退票的:
(1)原订单实际支付金额扣除退票手续费(如有)后,剩余金额将在退票成功后按支付来源在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2)用户退票后,原订单参与的活动资格不支持补回。如原订单享受中影票务通某项特惠活动,则退票后不再享有原活动优惠资格;如原订单使用了影城卡/折扣卡“首单特惠”权益,退票后权益不会退回账户。原订单使用的通兑券或代金券(如有)自动退回账户。
2.4 用户改签的:
(1)用户改签后订单与原订单限定于同一影院,不限影片、日次和场次。
(2)扣除改签手续费(如有)后,如改签订单金额高于原订单实付金额,需支付差额部分票款;如改签订单金额低于原订单实付金额,差额部分退款将在改签订单生效后按支付来源在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3)用户改签后,以改签后订单为准执行,不再享受原订单的相关优惠。如原订单享受中影票务通某项特惠活动,则改签后不再享有原活动优惠资格;如原订单使用了影城卡/折扣卡“首单特惠”权益,改签后的订单不再享有该权益。原订单使用的通兑券或代金券(如有)自动退回账户。
2.5 原订单项下用户购买电影票的实际现金支付金额,如果小于应支付的退改签手续费,则该笔订单不支持退改签服务。
2.6 同一用户每个自然月根据在相应中影票务通平台中所享有的中影票务通会员等级享有不同的退改签次数权益(同一用户的认定及具体权益规则,以相应平台的政策为准,详见“退票说明”和“改签说明”部分)。用户当月退改签次数用完,当月即无法继续享受退改签服务。
2.7 被操作的退改签订单中如包含小食等卖品,不受退改签影响,用户仍可在“我的订单-未消费”中查看已购买的观影卖品。
2.8 如发现作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批量退票/改签、恶意退票/改签等),中影票务通有权取消该用户后续的退改签资格,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3、其他
3.1 用户使用退改签服务有任何问题,可随时拨打中影票务通客服电话400-010-1515。如涉及与影院退改签规则相关的事项,中影票务通将尽力协助用户与影院进行沟通。
3.2 中影票务通平台如根据自身运营和管理需要不定期修订本协议及/或相关服务规则,将提前7日在中影票务通APP平台予以公示,不再向用户单独通知。用户如不接受变更后条款、内容、规则,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服务;用户如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则视为接受变更后的条款、内容、规则。请用户注意及时查阅。